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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科技奖申报人员做好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9-2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有关要求,申请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需先行开展成果登记,在科技厅网站上公示半个月,无异议后才予以批准发证。为了避免遗漏,请学院抓紧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,有关注意事项如下:

一、材料要求

1、科技成果登记表(1份);

2、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(1份);

 (1)应用技术成果:提供相关证明(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、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、行业准许证明等);或者知识产权证明(专利证书、植物品种权书、软件登记证书等)和研制报告、查新报告、用户证明等。  

(2)基础理论成果:提供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。   

(3)软科学研究成果: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。

3、电子文档(1份)

二、登记程序

1、在附件下载 “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.0”软件和补丁;

2、安装、运行该系统,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如实填写;

3、从系统中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;

4、“导出”数据(导出的是名叫“CGSBQY”的一个压缩文件);

5、将科技成果登记表、成果评价证明材料一并交给所在学院,经科研秘书审核后,于12月5日前统一报科研院基地成果处,电子文档可通过Email发至邮箱2636462022@qq.com

6、科研院汇总后报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,公示半个月时间,于12月底前完成登记,发放成果登记证书。

 

联系人:高钦秋、薛福冰;电话:868432728684365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院

2018年9月25日


 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[V9_0]
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[V9_0]补丁
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v9_0

http://kjc.zstu.edu.cn/Art/Art_41/Art_41_2220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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